单霁翔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推动者
图①为单霁翔向青少年介绍故宫古建筑知识。
图②为单霁翔带观众参观故宫文物医院。
均为资料图片
天空被大风“洗”成沁人心脾的蔚蓝。
低温让空气愈加清冽。
这样的环境,让这座有着将近600年历史的古建筑群更添几分肃穆。
12月8日,《法制日报》记者行走在故宫博物院,又分明感受到这座古建筑群在“高冷”中透出的可爱。
这天,故宫博物院迎来了北京市中小学校的300多名师生。孩子们用各式各样的表演形式表达他们对故宫文化的理解、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传承。
看着眼前的一幕幕,单霁翔满脸笑意。与这些孩子在一起,这位63岁的故宫博物院院长更像一位慈祥的爷爷。
孩子们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得益于故宫博物院这些年举办的各类教育活动。
“未来,我们还将继续推出各类具有故宫特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项目,提供更加深入浅出的文化体验,更加全面、立体地发挥故宫博物院的社会教育功能。”单霁翔告诉记者。
诚如单霁翔所言,最近几年,故宫博物院在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上可谓别出心裁:出搞怪文创、讲搞笑段子,做表情包、玩新科技,每一次动作都颠覆了公众对故宫的既有印象。
这一切,在自称“故宫看门人”的单霁翔看来,都是策略。最终的目的,是要让古老的文物开口说话,走进寻常百姓家,与百姓面对面交流,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这一想法,与改革开放40年来,单霁翔所经历的文物保护工作有关。
改革开放以来,文物保护法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的过程,体现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文物保护领域得到贯彻落实,也体现出文物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不断前进
“对我个人而言,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也是我人生中最为重要的四十年。”谈及改革开放,单霁翔颇多感慨。
1954年出生的单霁翔,在改革开放大幕开启时,还是一名没有读书机会的工人。正如他所总结的,改革开放给他带来了珍贵的学习机会。
或许是机缘巧合,单霁翔学习、工作旅程中的不少节点,恰好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文物保护法制建设的关键点。
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不久,单霁翔获得了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开始从事关于历史性城市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研究工作。回国以后,在工作的同时继续深造,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提升”。
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1982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这是我国文化事业的第一部法律,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开启了文物工作走向法制的新时期。”单霁翔说。
巧合刚刚开始。
2002年8月,单霁翔履新国家文物局局长。同年10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修订的文物保护法。
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发布。此时,单霁翔正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攻读博士学位,师从两院院士吴良镛教授。
这些看似巧合的节点,让单霁翔与文物保护工作结缘。对单霁翔来说,不管是学习、研究还是工作,其内容或多或少都与文物保护有关。而他,也对改革开放以来文物保护法制建设的这些节点有着自己的思考。
就拿文物保护法第二次修订来说,在单霁翔看来,这次修订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使文物保护法律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对于《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简称《通知》)这份文件,单霁翔的评价是:这是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的一件大事,对促进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通知》提出,到2015年,要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要使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一总体目标的确立,为文化遗产法制建设以及事业的发展描绘了一幅鼓舞人心的蓝图,指明了文化遗产保护健康发展的前进方向。
改革开放40年来,文物保护事业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文物保护法制体系正在形成。自文物保护法修订以来,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等行政法规。
从事专门文物保护工作多年的单霁翔,对这些年文物保护法制建设有着深刻的认识:文物保护法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的过程,体现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文物保护领域得到贯彻落实,也体现出文物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不断前进。
“作为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亲历者和实践者,我认真把握和执行文物保护法规,努力实践,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为文化遗产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感到振奋和鼓舞。”单霁翔说。
15年时间里,单霁翔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共提交了240件提案,每一件都是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提案,实现对事业的追求和对信仰的忠诚
翻看单霁翔的简历不难发现,他的大部分工作都与文物保护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