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勘查宝峰寺损毁情况
宝峰寺外残垣断壁
宝峰寺曾遗存的壁画
北京有个门头沟,门头沟有很多文物。文物不是岁月遗留下来的冷冰旧物,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然而,不可移动文物不能移动、不会说话,如果得不到有效保护,只能默默消亡。
文物遇上检察:一切开始变得不同
“截至目前,有三处区级文物正在得到修缮,具体的保护措施也已制定。”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检察官李珊珊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进行文物保护的特殊经历。
文物保护、检察机关,这两者看似没有任何关联,是什么让两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与文物保护“结缘”
2017年8月,有网友向北京市检察院举报,称门头沟区一保护文物过水塔被毁坏了,市院于是指定门头沟区检察院对该线索进行调查。门头沟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经过调查发现,该文物是被水毁,目前正在修整。线索虽然不成案,但在审查过程中,有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李珊珊的心头挥之不去,即使审查已经结束。
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如何不让它们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渐渐消逝,哪怕是减缓他们消逝的速度也好。门头沟辖区内有多少文物?像过水塔这样遭受毁损的文物有多少?保护情况又是如何?检察机关是否能立足检察职能有所作为呢?李珊珊思来想去,“公益诉讼”四个字在她眼前跳了出来。
可是,文物保护领域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吗?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其中行政诉讼法在第二十五条增加的一款确定了公益诉讼的范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面对记者的疑惑,李珊珊坦言:“刚开始我们心里也有这个问号,经过讨论、查阅资料,我们认为无论是归到环境类也好,资源类也罢,不可移动文物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毋庸置疑的。”
李珊珊向记者提起了2017年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北京市第一起针对文物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她介绍,北京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于静在指导该起案件时提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离不开所在地的环境,也离不开法律规定的其他环境要素的保护,我们认为应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纳入到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监督范围。”
只有了解清楚辖区内文物保护的现状,才能“对症下药”。于是,李珊珊组织部门人员经过讨论决定:对辖区内文物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