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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雇主”扑朔迷离 依法调解化解纠纷

来源:岳阳日报
2024-04-28 14:49

原标题:“谁是雇主”扑朔迷离 依法调解化解纠纷

岳阳日报讯(记者 陈丽虹 通讯员 尹盼盼)日前,平江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显示,2022年9月,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平江县火力发电厂的装修工程项目。李某向熟人徐某透露需要几位工人进行铺设石膏板,徐某将同村的王某等人介绍了过去,约定每日工资300元。2022年9月21日上午在塔吊吊机装卸石膏板时,因塔吊吊机突然晃动,造成王某右手食指及中指受伤,当即被送到医院救治,诊断为右手食指末节部分缺损、中指挫伤,住院治疗17天。王某的伤情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3个月,护理期1个月,营养期2个月,后期医疗费1500元。

受理案件后,梅仙法庭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于李某的身份进行了调查,但李某和甲建筑公司称李某是在甲公司进行“帮忙”,极不符合常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伤者王某的工资由案外人彭某支付,导致“谁是雇主”事实不清,扑朔迷离。为查清其中的雇佣关系,承办法官在询问原告王某意见后,决定追加被告,同时责令甲建筑公司补充相应的承包合同等证据。

追加彭某为被告后,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补充的证据显示,甲公司承认李某系其公司的管理人员,彭某支付给王某工资仅仅是因为李某要走账;徐某仅是介绍人,并未收取任何费用。至此,雇佣关系终于明晰。

庭后,甲公司表示希望进行调解,介绍人徐某表示如果调解愿意出3000元,而原告王某也希望能早点拿到款项。经多方沟通协商,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和李某共同一次性赔偿王某经济损失87000元及诉讼费1601.3元,徐某一次性赔偿王某经济损失3000元,王某自愿放弃要求彭某承担责任的权利,款项当场进行兑现,纠纷成功化解。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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