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系统构建培养体系、构建校企合作办学的长效机制、建立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等方面,对发展文化艺术类职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文化艺术类中职学校学生毕业后,通常面临升学、就业两个选择,而培养体系不健全导致一些学生无法继续深造。《意见》据此提出,要构建文化艺术类中职学校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文化艺术类职业院校毕业生进入本科高校的畅通渠道,鼓励高等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规格,积极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应逐年提高,吸引更多优秀学生申请进修。
《意见》明确,山东相关部门未来将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允许文化艺术类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有偿服务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年度利润等可由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文化艺术类职业院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学生劳动报酬。
《意见》还提出,山东将建立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坚持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切实保障学校办学经费。同时,全面落实中职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确保旅游服务类、休闲保健类专业每生每年2800元,文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