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公祖师”坐佛追索案第二次开庭,荷兰藏家是否善意取得成焦点原告律师说,海外流失文物追索依然困难重重
三年追索,章公祖师能否回家
2015年3月3日,章公祖师肉身像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资料照片 新华社发)
12日,备受海内外关注的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追索案在福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该案第二次开庭。庭审最后,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
原告代理律师刘洋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当天庭审时,焦点主要是两个,一是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维利姆手上的佛像是否就是章公祖师,二是该藏家是否善意取得。
刘洋透露,此前他在荷兰拿到的一份视频成为该案的一个重要证据。
目前,刘洋对于调解的结果审慎乐观。但他也表示,荷兰藏家此前态度曾出现反复,而且一度曾要求补偿其2000万美元。而当天庭审中,荷兰藏家通过代理律师表示坐佛已在荷兰交易,并且拒绝透露详细情况,所以最终调解结果依然难说。离开家乡20多年的坐佛,能否最终回家,还是未知数。
刘洋表示,这一案件,也说明目前海外流失文物追索依然困难重重。
是否同一尊佛像各执一词
钱报:章公祖师的追索案已经有三年了,目前进展如何?
刘洋:追索是2015年开始的。其实刚开始很乐观,国家文物局当时介入后,荷兰藏家很快表示会无偿返还,但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他变卦了。案子目前在荷兰和中国都在进行,国内是第二次开庭,当天我们得知一个坏消息,荷兰的中间判决已经出来,我们败诉。所以这次国内的判决变得很关键。
钱报:庭审上主要的焦点是什么?
刘洋:对方提出的几点和之前在荷兰的听证会上大同小异,一是质疑国内福建这边村委会的诉讼资格;二是认为荷兰的坐像并非是章公祖师;三是提出坐像已在荷兰交易完毕。
诉讼资格按我国法律没有问题。而坐像是否同一尊的问题,此前进行返还谈判时已经明确是同一尊。2014年荷兰德伦特博物馆在佛像展出时,出版的图册中有当地研究者的文章,称佛像内有文卷,卷上写有汉字“章公六全祖师”字样。
这次开庭,我也提出了新的证据。我此前去欧洲时,坐像已撤展,我没看到,但是收到当地华侨辗转给我的一份视频,详细拍摄了这尊坐像。尤其在坐像背部,可以清楚地看到有文字被刮去的痕迹,但是还能看到最后有“重新”两字,这是当年坐像重新刷金后留下的记录,而在福建供奉章公祖师的竹篮的提把上,也有这些字样,这是很关键的证据。综合来看,坐像是同一尊没有疑义。
荷兰藏家还提出,在2015年底,坐像已经被他在荷兰交易。但是他拒绝透露交易的详细情况,也不愿意告知法庭第三方买家的信息。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荷兰藏家有必要提供这些信息,不然可以不采信其说法,那么坐像依然被认定在其手中。
钱报:如果他真的已经转卖了,还有办法吗?
刘洋:明知是赃物,还进行买卖,就是欺诈性交易。我们可以要求认定交易无效,并同时追加第三方买家为起诉对象。
钱报:荷兰藏家在此前一直强调自己是善意取得,这点是否有争议?
刘洋:当然有。在国际上,判断是否善意取得主要依据有两个方面,一是是否在公开市场取得,比如拍卖会等。他则是私下买卖,而且一直没有提供详细资料。二是价格是否合理,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他1996年买入的价格是4.4万荷兰盾,当时约合人民币十几万元。这么低的价格是不正常的。当时宋代的中国造像的价格多在百万人民币以上。低得离谱的交易价格显然是因为来源有问题。
调解阶段双方各提条件
钱报:12日庭审最后结果是什么?
刘洋:最后我们都表达了调解意愿,法院也进行了调解。
钱报:双方有怎样的诉求?
刘洋:我们当然是要求返还坐像。同时可以给予荷兰藏家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精神鼓励。不过关于经济补偿需要在当地村民可以负担的范围内,当地经济条件并不算很好。如果按照荷兰藏家之前提出过的2000万美元,那肯定不现实。
对方代理律师表示要和荷兰藏家本人再联系沟通,但对方表示即使最后坐像返还,也不愿意返还给福建当地的村里,因为这意味着承认买赃。
具体调解双方还需要再沟通。
钱报:你对调解结果乐观吗?
刘洋:审慎乐观。我们当然希望能够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此事,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但是目前来看情况并不明朗。荷兰藏家的态度此前也出现过反复,我们希望他拿出善意和诚意。
钱报:如果调解失败,那如何继续追索?
刘洋:调解失败的话,法院继续审理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坐像是同一尊,属于被盗文物,并且该藏家不是善意取得的话,那么按照国际公约和惯例,被盗文物都应该无条件返还。
此前我国文物部门也强调过,章公祖师像属于被盗文物,证据确凿,无论后来经过怎样的转手交易,都不能改变被盗窃、走私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