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近年来频频出现在清华、复旦等高校的招生简章中,这一我国古老的高等教育专有名词也由此重新进入公众视线。书院作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种独具特色的学校教育制度,萌芽于唐,经五代,兴盛于宋,延续于元,全面普及于明清。
1.书院最早现于唐朝
“书院”之名最早出现在唐朝。
书院最初为读书的书楼。贞观九年(公元635年)设于遂宁县的张九宗书院为较早的私人书院。官立书院起初是中央政府官方修书、藏书、校书、偶尔也为皇帝讲经的场所,性质为官署。开元六年(公元718年),玄宗下诏改东都洛阳“乾元殿”之名为“丽正殿”(又名丽正修书院、丽正书院)。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再下诏改“丽正殿”为“集贤殿”(又名集贤殿书院、集贤书院)。
唐代的雕版印刷术发达并在全国迅速推广,书籍的质量不仅得以改善,而且数量大增。这就为民间或私家藏书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唐中叶之后,各地民间或私人创建的书舍、书屋、书楼、书堂、书院之类的设施涌现。在官方丽正书院、集贤书院首先以书院命名为“修书之地”“藏书之所”的诱发下,“书院”之名便在民间更广泛地流行起来。
唐代的书院有多少所?《全唐诗》共提及民间书院14所,另据《唐代民间书院研究》和《唐代官府书院研究》统计,唐代书院见于地方志的有40所。加上官府书院,去掉重复,唐代共有57所书院,其中48所书院可以确定地址。这些书院的分布成点状,散布于今日全国12个省、区、市。
唐代书院普遍不具有学校的性质。学者研究发现,被信史明确记载的有讲学事迹的唐代书院仅三所。一是江西皇尞书院——“唐通判刘庆霖建以讲学”(光绪《江西通志》卷八十一);二是福建松州书院——“唐陈珦与处士讲学处”(同治《福建通志》卷六十四);三是江西东佳书堂(亦称陈氏书堂、义门书院)——“唐义门陈衮即居左建立,聚书千卷,以资学者,子弟弱冠,皆令入学。”(同治《九江府志》卷二十二)。我国教育史学术界现在普遍认为,虽然可以说作为“士子肄业之所”的书院教育至唐末已具雏形,但是规模甚小而且不甚稳定。
清代文人袁枚在其《随园笔记》中谓:“书院之名起唐玄宗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皆建于朝省,为修书之地,非士子肄业之所也。”这句话包含两方面意思:一是认为书院之名起源于唐代的丽正书院、集贤书院;二是明确指出后代书院的核心功能是教学,即所谓的“士子肄业之所也”,而丽正书院、集贤书院则不具备这一功能。现在来看,袁枚的这一论述符合历史事实。
书院真正具有学校性质,是在唐末和五代基本形成的。在战乱纷纷的五代,与北方相比,南方相对稳定,因而所建书院更多。
闻名于后世的嵩阳书院、应天府书院、龙门书院,都始建于五代。王日藻在《嵩阳书院碑记》中称:“夫五代日寻干戈,中原云扰,圣人之道绵绵延延,几乎不绝如线矣。而书院独繁于斯时,岂非景运将开,斯文之未坠,已始基之欤!”这既说明了五代书院教育产生和发展的大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又说明了书院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对继承和传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起到了独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