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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文化保护与发展

2018-11-15 13:23:43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发表《新疆的文化保护与发展》白皮书,全文如下:

  新疆的文化保护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8年11月

   目录

  前言

  一、新疆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

  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新疆地区历来多种文化并存

  各民族文化长期交流交融

  二、各民族语言文字广泛使用

  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三、宗教文化受到尊重和保护

  多种宗教文化交融共存

  宗教典籍文献依法出版发行

  宗教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四、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取得成就

  文物保护成果丰硕

  考古发掘成果中外瞩目

  古籍保护力度加大

  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民俗文化得到尊重与传承

  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日益提高

  文学艺术创作和新闻出版持续繁荣

  文化、体育和民族医药产业实力逐步增强

  网络文化蓬勃发展

  六、对外文化交流日趋活跃

  以多种形式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

  积极对外展示新疆各民族文化风采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史中,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了悠久历史、灿烂文化。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迁徙聚居生活的地方,也是多种文化交流交融的舞台。在历史长河中,新疆各民族文化扎根中华文明沃土,既推动了各民族文化发展,也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与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各民族文化现代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在不同文化交流互鉴中,增强文化自信。

  一、新疆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

  新疆历来是多民族聚居、多种文化并存地区。各民族文化长期交流交融,在中华文明沃土中枝繁叶茂,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

  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古以来,中华文化因环境多样性而呈现丰富多元形态。各民族文化在中华大地上交流交融,形成气象恢宏的中华文化。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财富,为中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做出了贡献。

  早在先秦时期,新疆就与中原地区展开了密切交流,考古证实,新疆出土的彩陶就受到黄河中游地区仰韶文化的影响,在河南安阳的商代妇好墓中,陪葬了大量新疆和田玉制成的器物。西汉统一新疆地区后,汉语成为西域官府文书中的通用语之一。中原的农业生产技术、礼仪制度、汉文书籍、音乐舞蹈等在西域广泛传播。西域的乐器与音乐传入中原,对中原音乐产生重大影响。中华文化宝库中,就包括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艺术、哈萨克族阿依特斯艺术、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蒙古族卫拉特史诗《江格尔》等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作品。

  新疆地区历来多种文化并存。中国的历史演进,决定了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兼收并蓄的基本特征。新疆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造就了绿洲农耕与草原游牧文化的相得益彰,不同生产生活方式的族群交流互补、迁徙汇聚,开创了多种文化并存的生动局面。

  新疆地区陆续发现大约20种语言文字。时至今日,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印欧语系诸语言仍在新疆存在。生活中各民族语言兼用是新疆文化的传统特征。新疆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不同语言的互借互用成为普遍现象。新疆克孜尔千佛洞、柏孜克里克石窟、北庭故城等融合了汉、回鹘、吐蕃以及新疆古代居民的多种文化元素,是古代中国文化艺术的典范。

  历史上新疆是中华文明向西开放的门户和中介。丝绸之路的畅通开启了东西方文化交流交融的新篇章。丝绸之路繁盛时期,中国的造纸术、桑蚕丝织等先进技术通过新疆西传,对世界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佛教、摩尼教、景教沿着丝绸之路传播到新疆,和当时的原始宗教一起在当地流传。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情况从未发生改变。新疆的文化景观始终是多种文化并存、多元文化交流。

  各民族文化长期交流交融。中华文化是凝聚各民族的精神纽带。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始终贯穿于中华文化形成、发展的全过程。受中原文化影响,新疆地区的蚕桑技术与丝绸织造取得了相当成就;最初形成于漠北时期的回鹘文化,深受我国北方游牧文化、中原文化以及佛教、摩尼教等影响。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各民族互学互鉴,涌现出一批政治家、文学家、艺术家、史学家、农学家、翻译家等,助推新疆各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怀抱中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疆各民族文化进入新的繁荣发展时期,《我们的祖国是花园》《我们新疆好地方》等经典歌曲传唱大江南北;《冰山上的来客》《库尔班大叔上北京》等优秀电影在全国家喻户晓,成为各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精神财富。

  新疆各民族成员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语言、饮食、服饰、音乐、舞蹈、绘画、建筑等社会生活和文化艺术各方面相互影响、吸收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始终是各民族文化的共同特点。

  二、各民族语言文字广泛使用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鲜明标志。新疆是多语言、多文字地区,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繁荣发展新疆各民族文化的历史经验。中国政府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提倡和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

  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2015年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规定“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民族成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交往日渐频繁的需要,积极主动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响应国家号召,上世纪50年代开始,新疆在中小学对少数民族学生开设汉语文课程。1984年,新疆提出在少数民族学校加强汉语教学工作,实现“民汉兼通”的目标。目前,新疆在学前和中小学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育,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以多种形式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2013年启动“国家通用语言培训项目”,在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县(市)面向参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少数民族青年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培训。2017年启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均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目前,新疆各民族主要使用10种语言和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会公共事务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重要会议,提供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稿和同声传译。新疆本级和各自治州、自治县机关执行公务时,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各民族成员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选举或诉讼。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课程设置和各类招生考试中均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每年一度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疆使用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5种文字试卷。

  为保护中国丰富的语言资源,中国政府自2015年起组织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收集记录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和口头语言文化的实态语料。该工程作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语言资源保护项目,已实现全国范围覆盖,其中在新疆开展包括30多个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点、10个汉语方言调查点、6个濒危语言调查点和2个语言文化调查点的田野调查。截至目前,已完成新疆规划调查点超过80%的调查任务,并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

  多语言、多文种的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是新疆的一大特色。新疆使用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6种语言文字出版报纸、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新疆电视台有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4种语言电视节目,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有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5种语言广播节目,《新疆日报》用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4种文字出版。

  为使各民族成员共享信息化时代的成果,中国政府制定了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文字编码字符集、键盘、字模的国家标准,研究开发出多种少数民族文字排版系统、智能语音翻译系统,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网站和新兴传播载体有序发展,不断提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处理和社会应用能力。新疆设立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各级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机构,负责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推动各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中国政府鼓励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既要求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也鼓励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居民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尤其重视基层公务员、新录用公职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双语学习,并提供学习条件。新疆专门开办了汉族干部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培训班。上世纪50年代以来,国家在新疆高校开设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哈萨克语言方向)专业,这些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大多从事行政、教育、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工作。多年来,新疆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蔚然成风,掌握双语、多语的人员越来越多,推动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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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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